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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11-11-09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事项名称: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
2、权利编号:JS010000JX-XK-0001
3、办理部门: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4、办理地点: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奥体中心东面)二楼A417(市经信委办事窗口)
5、交通到达:
乘坐地铁2号线可在奥体东站4号出口到达。乘坐公交57路、92路、134路、160路在奥体大街/新城大厦站下;170路、186路、129路在新城大厦站下;85路、161路在奥体中心东大门站下;7路、浦集线在奥体中心北门站下;雨乌线在青石村站下。
6、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7、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8、收费金额:不收费
9、收费依据:无
10、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办事窗口:68505615;中心服务热线:68506850
11、法定依据:
(1)《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江苏省整合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的通知》;(2)《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宁政发[2006]86号);(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2011年9号令)。
12、办理指南:
企业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和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主管部门意见等材料,报市经信委审核后出具前期工作函,办理相关环保、土地、规划、节能等专业审查后再报市经信委核准。
13、办事流程:
项目单位需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向我委申请,经审核后由我委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向项目单位发放项目核准批文。
14、申请材料:
(1)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表(报告)》;
(7)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
15中介机构: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