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经信装备【2012】38号
各区县工信局(经信办)、开发区、相关企业:
为提高南京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及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现就组织申报2012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项目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工信部联财〔2009〕463号《关于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0〕17号《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有关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0〕50号《关于调整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1〕45号《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等文件。
二、免税产品范围。即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目录和商品清单:财关税〔2010〕17号文中附件一、二,即《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0年修订)》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2010年修订)》;〔2011〕45号文中附件一、二,即《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和《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财关税[2010]50号文中附件一、二,即《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和《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
上述政策依据、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目录和商品清单、以及2012年度申报表格及要求,可在“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本委发文”栏目中查看和下载。(网址:http://www.njec.gov.cn)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
请各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相关政策咨询请与我委装备工业处联系。联系人:朱远林,电话:83639042、15952010299 ,邮箱:1417119951@qq.com。
附件:1.政策依据
(附件请登录http://www.njec.gov.cn“本委发文”栏目下载)